基本程序 |
材料 |
注意事项 |
校内申请 |
《安徽工业大学出国(境)审批表》(在线申请) |
1、登陆校园网主页(http://www.ahut.edu.cn),在智慧校园服务平台(http://smart.ahut.edu.cn/login.jsp?errorCode=000)在线填写《教职工出国(境)审批表》 2、出国(境)团组提前3个月提交(不含寒暑假); 3、访学团组提前3-6个月提交; 4、处级及以上团组需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
邀请函 和日程安排 |
邀请函和日程表在在线申请前可提前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咨询电话:2311023) |
提交出国(境) 任务审批材料 |
《申请报告》 (电子档) |
1、因公出访任务需要从出访原因、出访具体任务、出访预期目标和效果三方面来写,逐条列出。每项出访任务必须具体明确。不允许无实质任务的参观、访问、调研、考察。不允许安排照顾性出访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2、每位团组成员是否符合因事定人的原则,每位团员的任务要逐条列出,省管干部要符合限量管理规定; 3、出访人员构成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符合任务需要,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原则上出访时间(含抵离境)1国(地区)不超5天,出访2国(地区)不超过8天。 |
《人员名单》 |
1、个人信息如实填写,并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2、提交电子档和纸质件,纸质件盖校章。 |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电子档) |
提交电子档和纸质件,纸质件盖学校党委章。 |
邀请函及邀请函中文翻译 (电子档) |
1、需提供正式邀请函,邀请函中需注明出访时间、出访事由、出访经费承担方、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等详细信息; 2、邀请人地址必须与出访地保持一致; 3、邀请函需由国(境)外出访单位提供。 |
《日程表》 |
1、往返时间须与邀请函保持一致; 2、需列明出访时间、地点、详细出访内容(具体到上午及下午的工作安排); 3、出访内容中不得出现“考察”、“旅游”等。 4、访学日程安排可具体到两周一次和一个月一次。 |
《经费预算表》(如由派员单位支付) |
1、按财行【2014】104号和财行【2017】1756号文件执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出国出境”栏) |
出国(境)公示 |
与前面材料保持一致 |
承诺函 |
团组所有成员签字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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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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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审批材料合格后予以公示,5-8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 |
学校行文,所有任务材料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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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个工作日 |
网上填写出国(境)信息、扫描所有任务审批材料上传报送省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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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办审核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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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
省外办任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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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个工作日出批件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下载任务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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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件发送出访人员,出访人员准备并提交证照材料。 |
网报办证 |
身份证 |
1.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档); 2.电子档像素:800*600-2048*1536,jpg格式)。 |
户口本电子档 |
仅出生地和派出所盖章页,像素:800*600-2048*1536,jpg格式 |
电子档证照照片 |
首次办理因公证照,需申请人本人前往能提供因公出访照片回执的照相馆拍摄证照照片,取回照片电子档(网报使用)和纸质版照片。 |
提交证照材料 |
申请因公护照事项表/申请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赴港澳) |
1、使用ADOBE READER 软件打开; 2、《申请因公护照事项表》上的 “出境证明”一栏中填写出访首站国家签证为互免、在境外办、免办或电子签证(无签证贴纸)的国家名称; 3、持有效护照。在“持有效照护照”一栏中填写目前可使用有效护照数量(距出访回国时间不满6个月有效期或失效护照不用填写),并在名单列表中填写护照号码和有发照时间; 4、《申请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赴港澳)》上持有的旧证距出访回国时间不满6个月有效期或失效证照不用填写; 5、反馈PDF版电子档,每团组一份,纸质件正反面打印;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字、盖章。 |
申请因公出国签证事项表 |
1、反馈PDF版电子档,每团组一份,纸质件正反面打印; 2、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人审核。 3、如不到因公签证科办理签证则不用提交该表 |
省外办任务批件 |
纸质版彩打1份 |
《因公护照个人资料登记卡》或《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资料登记卡》 |
1、在“持有效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有效期”栏目中,填写可使用有效护照号码及日期信息(距出访回国时间不满6个月有效期或失效护照不用填写)。 2、确认出访人员所持有效护照申办时的工作单位与此次出访的工作单位是否一致。 3、纸质版,出访人员每人1份; 4、卡号按照人员名单顺序排列; 5、张贴因公证照照片1张((办理新证需要); 6、张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因公数字照片 回执 |
1、首次办理因公证照,需申请人本人前往能提供因公出访照片回执的照相馆拍摄证照照片,取回数字照片回执。 2、出访人员在注有“提交相关部门”的照片回执上签名; |
指纹表 |
1、首次办理因公证照,申请人需在提交上述材料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赴市外办或省外办采集指纹。赴市外办请持介绍信(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章);市外办联系电话:0555-8355692;赴省外办采集指纹,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联系,办理预约手续。 2、指纹采集后,指纹表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提供。 |
户口本复印件 |
1.仅提供出生地和派出所盖章页(办理新证需要) |
在职证明 |
1、身份证和户口本都不是安徽的情况下提供; 2、人事处红色抬头纸并盖人事处章。 |
收缴 个人因私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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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访期间,因私证照存学校组织部(处级及以上)或者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处级以下) |
赴省外办 申办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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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外办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内办出因公证照; 2. 证照成功办理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因公证照照片下载发送申请人准备签证材料。 (合肥市滨湖新区嵩山路与紫云路交口(西北角)高速中央广场B座18楼) |
提交签证材料 |
按省外办要求 |
1、登录“省外办网页->签证信息->签证须知http://www.ahfao.gov.cn/News/NewsList.aspx?TypeId=10814”查询出访地签证(因公)须知,按国家(地区)查询签证要求准备; 2、 材料准备齐后,从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签证科领取已审批的《因公签证事项表》办理相应签证或到出国处开具相关出国(境)证明。 3、签证时间因出访地不同,时间15-40个工作日不等。 |
在职证明(签证用普通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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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外办 领取因公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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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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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组织安排行前教育; 2、行前教育可根据时间安排,在任务审批后适当提前。 |
持因公证照出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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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保管证照; 2、遵守因公出访纪律要求。 |
完成出访后 |
1、提交出访报告 和出访情况汇报表、证照签注及出入境记录、往返电子机票行程单、总经费决算单复印件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
1、提交出访报告,出访文字报告中需包含出访任务执行图片,团长签字; 2、在结束出访任务后7天内将证照还回省外办。 |
2.财务报销 |
结束出访任务后一个月内,报销财务单据,并将出访报告和批件等附报销单据后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