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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外事接待工作须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文章作者: 浏览:

第一条  “外事接待”系指国外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宾”)来校进行校际交流、参观、考察、调研、洽谈合作等一般性公务访问的接待工作。学校外事接待工作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条来校开展长(短)期工作或出席国际会议的外籍教师、专家、学者等的接待管理按照学校外籍教师、引智项目和举办国际会议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国家大局和学校中心工作、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礼仪,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保密管理规定。

第四条 外事接待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校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外事接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各院(部、处)负责本单位的外事接待活动。

    第五条 申报审批

(一)学校各单位邀请外宾来访应有明确目标,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并按要求进行报批。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对外发出正式邀请或做出承诺。

(二)接待境外现职正、副省级或现职副部级以上官员和卸任前政要、未建交国家人员、敏感地区相关人员来访,需提前两个月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批,经同意后安排接待。

(三)邀请国内外媒体参与各类外事接待活动需提前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批。

第六条 外事接待准备

(一)各类会见、仪式等接待活动,一般遵循职位对等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安排相应人员参加。

() 各单位应在外宾来访接待前围绕交流合作目的、洽谈议题等制定好详细接待计划。

() 接待活动中若涉及重要外事活动,如授予荣誉学衔、签署协议、接受捐赠等事宜,必须做好背景资料等相关文本,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相关部门审核。

() 参加外事接待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时间、外事纪律和外事礼仪,注意着装整洁;参加会见、授聘或签字仪式等正式场合应着正装;会见、会谈中应当关闭手机和避免其它干扰。

第七条 外宾接待费用

() 外宾接待费用应纳入部门预算,从严从紧控制,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标准,不得超预算或超标准接待。

() 外宾接待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赠送小礼品等。外宾接待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华国际旅费。

  (三)应学校邀请并由学校承担全部接待费用的来访外宾,注意以下事项:(1)外宾住宿安排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  

2)外宾日常伙食招待应该注重节俭,严格根据伙食标准选择菜品,提倡自助餐等形式。外宾日常伙食标准(含酒水、饮料):正、副部级人员及正校级人员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3)外宾宴请标准(含酒水、饮料):正、副部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外宾在校期间,原则只安排一次宴请。

4)外宾接待用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符合礼宾要求的前提下,外宾出行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外宾赴地方访问时,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安排交通工具标准。

5)外宾在华期间的医药、邮电通讯、洗衣、理发和酒店除房费外其他消费,均由外宾自理。

第八条 对外赠送礼品

(一)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不求奢华。实物礼品应当选择具有中国或学校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提倡赠送师生作品。

(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其他单位不必重复赠礼。如外方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

(三)赠礼标准: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校长及以上级别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第九条 中方陪同人员人数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从严控制。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第十条  港澳台地区来宾参照本须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