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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皖科专秘【2019104号文和科技部国科办专〔20196号文件(链接见附件1)要求,现就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

      二、项目类别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三)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四)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五)各申报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

  (六)请需要申报的单位在201936日前填好的《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附件2),签字盖章后,交至学校主楼办公室314或者313。本次申报项目将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

      联系人:刘老师       话:2311023

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链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1/t20190130_144944.htm)

附件2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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