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要求,请各学院、各部门编制申报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将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合理制定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严抓实本部门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注重提高因公临时出访团组的质量,按照“内容为上、任务为王”的要求,出访任务要具体,杜绝无明确公务目的、缺乏实质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照顾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将出访视为一种待遇,防止搞平均分配出国指标的做法。
三、坚持“四重一统筹”原则,完善因公出国(境)计划,坚决压缩非必要出访团组,确保全年因公出国(境)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要加强统筹,科学谋划,务求出访布局符合国家外交方针、学校重点工作任务或有助于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进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
四、继续严控赴“热门”国家团组和世界旅游热点城市团组,坚决防止公款出国旅游回潮。
五、严格控制参加各类双跨团组的出访。参加双跨类团组出访应按规定计入本人和本部门的出访批次进行量化管理。参加双跨类团组出访必须要有明确的专题或专项任务,并严格限定在参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内。
六、2020年度教职工出国(境)参加各类国际学术会议、竞赛,开展合作研究、访学进修,执行校际交流与合作任务等,均需分类申报计划。
七、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报送的计划进行排序。计划经学校审批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由教育厅报送省外办和省财政厅。未纳入本次申报的计划,原则上不予受理。
八、请各部门将申报的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附件1-3)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10月24日前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请将电子版发至foreign@ahut.edu.cn.,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2311023。
特此通知!
1.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竞赛计划申报表.xlsx
2. 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开展合作研究和访学进修计划申报表.xlsx
3.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开展校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申报表.xlsx
安徽工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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